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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公交站亭广告位招租项目产权房屋出租公告
2018-11-02

一、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编号 C320612180019001 出租标的地址 通州区公交站亭广告位招租项目一标段
起始价 4000元 出租标的面积 79.0
挂牌开始日期 2018-11-02 挂牌截止日期 2018-11-22 14:00
租赁期限 5.0年 免租期限 0.0月
保证金金额 40000.0元 租金支付方式 本项目承租方应按预付年度租赁费的方式,提前一个月缴付下一年租金。
出租用途 广告出租 配套设施
权证信息名称 1 权证编号 1
权证所示建筑面积 79.0 权证所示的规划用途
标的目前使用情况 空置
起始价说明 凡报价必须大于、等于招租起始价,报价最高的成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标的信息
标的编号 C320612180019002 出租标的地址 通州区公交站亭广告位招租项目二标段
起始价 4100元 出租标的面积 79.0
挂牌开始日期 2018-11-02 挂牌截止日期 2018-11-22 14:00
租赁期限 5.0年 免租期限 0.0月
保证金金额 40000.0元 租金支付方式 本项目承租方应按预付年度租赁费的方式,提前一个月缴付下一年租金。
出租用途 广告出租 配套设施
权证信息名称 1 权证编号 1
权证所示建筑面积 79.0 权证所示的规划用途
标的目前使用情况 空置
起始价说明 凡报价必须大于、等于招租起始价,报价最高的成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二、转让出租方信息

转让出租方名称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13-86129190
批准单位 南通圆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挂牌信息和条件设置

保证金相关
保证金交纳账户 1111425709000085561 保证金账户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保证金账户开户行 工行城中支行 保证金交纳方式 汇票
保证金事项说明 一、投标保证金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圆整(¥40000元)/标段。 3、投标人交纳的保证金仅限汇票、本票的形式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银行账号:1111425709000085561 开户银行:工行城中支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租人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文件。 5、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现场中标结果公布后当场退还。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与招租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租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人不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招租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当情形。 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成交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成交后各标段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5年总价的10%。 3、成交(中标)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送达后,凭履约保证金汇至招租人账上的凭证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4、成交(中标)人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在合同履行完毕,且承租期间内无违约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租赁的资产未损坏的前提下,合同期满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招租人凭成交(中标)人的申请,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5、由于中标人原因,不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不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况,招租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租人亦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还须为此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作违约,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合同履约期间有重大违法情形出现的。 (2)合同履约期间未征得招租人书面同意而将本项目整体租赁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经营的。 (3)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对标的物进行拆改、移动不可移动的附属设施的; (4)利用标的物或在内从事非法活动的; (5)不服从属地街道(社区)及相应条线业务主管部门管理的; (6)有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的。 三、招标文件工本费 招租文件工本费100元,竞租现场缴纳。
条件设置
特别事项说明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①、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②、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③、我方所提交的《产权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④、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现场查勘事项 1、根据自身需要,投标人可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即招租地点自身及周边现有状况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 2、招租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租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租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投标人自行勘察项目现场,但不得因此使招租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并承担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广告制作、发布的经营范围的法人单位。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人员、专业技术和丰富的商业资产管理能力,具有高水平的项目招租经验、谋划能力等各种手续的实践经验。 3、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5、承租人应无租赁不诚信的行为或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意向投资承租方需要提供材料 资格后审材料文件: 1、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内须有广告制作、发布的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这2项材料的原件(须加盖公章),同时还须提供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和投标人为其在2018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这2项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竞租声明函(格式相见附件)。 价格标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 【特别提醒】价格标响应文件报价应包括招租文件所确定的招租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 1、投标书。
交易程序 一、投标文件递交 1、一标段起始价人民币4000元/个/年;二标段起始价人民币4100元/个/年,约158座(其中自行车站9个),详细位置见附件清单。(不含因银河路拆迁而补偿出去的希望路、银河路、金霞路、碧华路等路段站台内的大灯箱总计56个,标段一32个,标段二24个)。 2、投标文件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2日下午14时前。接收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3、承租方到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携带身份证原件登记竞租,仅限身份证出具人1人参加。“意向投资承租方需要提供响应材料”中“资格后审材料文件”和“价格标响应文件”分开密封包装并标注项目名称、招租人名称、承租人名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竞租材料,招租方不予受理。。凡报价必须大于、等于招租起始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本次招租项目采用一轮报价,报价最高的成交。如只有一家拟租单位的,一家直接成交;两家及以上报价都为最高的且相同报价,抽签确定成交人。 二、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2日下午14时整;开标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2、招租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3、评标时间:开标结束后评委按规定时间到达评标地点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评标室; 4、竞租文件格式下载网址:https://pan.baidu.com/s/1qj7hoiInSBg4JIiG9BO8NQ
特别提示 受让人在确定意向受让前须仔细阅读备查文件,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成交后,受让人如有拒不签收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等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本项目成交人需支付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2018年江苏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表),成交服务费按5年标准收取。 招租人:南通万嘉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13-86129190 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15371735113

四、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519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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