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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美食广场部分商铺招租公告
2018-09-30

南通润通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通公司)运营管理的通州美食广场现有部分营业用房面向社会公开招租,以确定承租人。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基本概况

(一)招租项目地点:南通市通州区竖石河9号。

(二)租赁标的

1、涉及本次公开招租营业用房的总面积约为4572.18平方米,分布在美食广场一、二、三层,其中一层9个标的,二层2个标的,三层35个标的。

2、本次招租房屋的房屋名称、面积、起始价、租赁时间、业态及要求见在线报名链接

二、招租方式:

采用书面一轮报价,价高者得。一个竞租人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标的的竞价。

三、竞租人条件:

(一)竞租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三)竞租人应无房屋租赁不诚信的行为或记录;

(四)一层9个标的、二层2个标的及三层320室的竞租人须具有相关经营经验和经营实力,入驻品牌应具有一定知名度;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租保证金

竞租人须在报名时交纳竞租保证金(现金方式,每个标的竞租保证金详上)。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七日内无息退还,成交者的竞租保证金凭《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退款。若竞得反悔或拒签合同,保证金全额扣除不予退还。

五、招租程序

(一)发布招租公告,接受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18年 10月29日9:00时

2、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冯女士,电话:18761728728)

3、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交:

(1)填写清楚、完整的报名表格(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企业需要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如自然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报名时须交足竞租保证金;

(5)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通州区城市管理局与润通公司联合对报名竞租人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于2018年10月 日前反馈给报名竞租人并在相关区域及网站进行公示。

(三)竞租人书面报价(开标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1、竞租人于2018年 10月29日9:00前到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提交书面报价竞租材料(竞租文件工本费100/竟租人,现场缴纳)。

2、竞租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竞租人声明函;(见附件2)

(4)报价密封材料。(见附件3)

报价密封材料应标注项目名称、招租人名称、承租人名称,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竞租材料,招租方不予受理。全部登记结束,即当场拆封报价材料。报价必须大于、等于招租起始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次招租项目采用一轮报价,报价最高的成交。如只有一家拟租单位的,一家直接成交;两家及以上报价都为最高的且相同报价,抽签确定成交人。

(四)成交确认

确定竞得人后,润通公司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双方依据《成交确认书》签订《租赁合同》。

(五)结果公示

在此次竞租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及区域公示本次招租结果。

六、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实行先付后用,一年一付,水电、物业费另计。租赁保证金为第一年年租金的25%,租赁到期时结清费用后退还,不计息。

七、其他事项

(一)竞租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均可自行踏勘标的;

(二)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3元/㎡/月;

(三)餐饮类垃圾清运处置费收费标准为:3元/㎡/月,超市、便利店垃圾清运处置费按实核收。

(四)未尽事宜按润通公司的租赁合同执行。

八、特别事项说明

1、出租房产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承租方自行实地勘察,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2、承租方保证出租方资产的安全完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承租方对标的物进行改造的,需书面征求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对改造费用和添置的物品等出租方不予以补偿;

3、承租方应接受该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相关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去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4、出租方保证对标的房产有权使用和对外出租,协助出具办理经营资质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如遇国家政策调整、规划调整等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不得因此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

5、承租方应为实际的房产使用者,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租,如因特殊原因转租的需经出租方同意;

6、承租方需按照出租方划分的功能区,按指定的功能依法经营,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要求承租方从事无噪音、无污染的行业,承租方不得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扰民;

7、承租方需承担出租方核算的经营用水、用电、物业等费用,按期缴纳,逾期造成停用等责任自负。

8、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①、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②、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③、我方所提交的《产权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④、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租人:南通润通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13-86129183

 代理机构: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 0513-86546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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