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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美食广场部分商铺招租公告
2019-07-16

南通润通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通公司)运营管理的通州美食广场现有部分营业用房面向社会公开招租,以确定承租人。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基本概况

(一)招租项目地点:通州区恒隆御品14

(二)租赁标的

1、涉及本次公开招租营业用房的总面积约为1862.56平方米,分布在美食广场一、二、其中一层9个标的,二层7个标的。

2、本次招租房屋的房屋名称、面积、起始价、租赁时间、业态及要求如下:

序号

房屋名称

面积(㎡)

起始价
(元/月)

租赁期限(年)

租赁保证金(元)

业态及要求

1

美食广场一层101

103.26

4200

3

4000

餐饮、轻餐饮、超市

2

美食广场一层102

96.93

3900

3

4000

餐饮、轻餐饮、超市

3

美食广场一层103

96.93

3900

3

4000

餐饮、轻餐饮、超市

4

美食广场一层104

96.93

3900

3

4000

餐饮、轻餐饮、超市

5

美食广场一层105

103.26

4200

3

4000

餐饮、轻餐饮、超市

6

美食广场一层107

96.93

3900

3

4000

餐饮、轻餐饮、超市

7

美食广场一层108

96.93

3900

3

4000

餐饮、轻餐饮、超市

8

美食广场一层109

96.93

3900

3

4000

餐饮、轻餐饮、超市

9

美食广场一层110

103.26

4200

3

4000

餐饮、轻餐饮、超市

10

美食广场二层201、

85.53

2600

3

3000

餐饮、轻餐饮、超市、培训机构、服务类

11

美食广场二层202

79.19

2400

3

3000

餐饮、轻餐饮、超市、培训机构、服务类

12

美食广场二层203

79.19

2400

3

3000

餐饮、轻餐饮、超市、培训机构、服务类

13

美食广场二层204

79.19

2400

3

3000

餐饮、轻餐饮、超市、培训机构、服务类

14

美食广场二层205

85.53

2600

3

3000

餐饮、轻餐饮、超市、培训机构、服务类

15

美食广场二层206、207

304.1

10700

5

15000

餐饮、轻餐饮、超市、培训机构、服务类

16

美食广场二层225

79.19

2400

3

3000

餐饮、轻餐饮、超市、培训机构、服务类

二、招租方式:

采用书面一轮报价,价高者得。一个竞租人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标的的竞价。

三、竞租人条件:

(一)竞租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三)竞租人应无房屋租赁不诚信的行为或记录; 

(四)一层9个标的、二层7个标的,竞租人须具有相关经营经验和经营实力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保证金、租赁保证金

1、竞租人须参与竞租前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领取报价单。竞租成功保证金抵入租金,未竞得保证金当场退还。

2、成交人须在时交纳租赁保证金(现金方式,每个标的租赁保证金详上)。若竞得反悔或不履行合同,保证金全额扣除不予退还。

五、招租程序

(一)发布招租公告,接受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2019年7月19日

2、电话报名:0513-86129183

(二)竞租程序

1、竞租人于2019年7月19日下午14:00前到南通市通州区新世纪大道898号恒隆大厦14楼开标室现场报价。报价必须大于、等于招租起始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竞租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本次招租项目采用一轮报价,报价最高的成交。如只有一家拟租单位的,一家直接成交;两家及以上报价都为最高的且相同报价,抽签确定成交人。

(三)成交确认

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现场缴纳首年租金,签订《租赁合同》。

六、租金支付方式

1、商铺租金实行先付后用,一年一付,由润通公司收取。

2、水电、物业费、垃圾清运费另计。租赁保证金在租赁到期时结清费用后退还,不计息,以上费用由物业管理单位代为收取。

七、其他事项

(一)竞租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均可自行踏勘标的;

(二)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3元/㎡/月;

(三)餐饮类垃圾清运处置费收费标准为:3元/㎡/月,超市、便利店垃圾清运处置费按实核收。

(四)未尽事宜按润通公司的租赁合同执行。

八、特别事项说明

1、出租房产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承租方自行实地勘察,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2、承租方保证出租方资产的安全完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承租方对标的物进行改造的,需书面征求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对改造费用和添置的物品等出租方不予以补偿;

3、承租方应接受该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相关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去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4、出租方保证对标的房产有权使用和对外出租,协助出具办理经营资质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如遇国家政策调整、规划调整等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不得因此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

5、承租方应为实际的房产使用者,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租,如因特殊原因转租的需经出租方同意;

6、承租方需按照出租方划分的功能区,按指定的功能依法经营,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要求承租方从事无噪音、无污染的行业,承租方不得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扰民;

7、承租方需承担出租方核算的经营用水、用电、物业等费用,按期缴纳,逾期造成停用等责任自负。

8、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①、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②、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③、我方所提交的《产权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④、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租人:南通润通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易先生

电话:  0513-8612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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